中文题名:盗窃案件中电子数据的采信与认定
作者:沈言
第一作者:沈言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2
期号:20
起止页码:70-7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电子数据;电子证据;审查判断;证据资格;证据效力;短信广告;盗窃罪;计算机互联网;信息化平台;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摘要:正【裁判要旨】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秘密窃取他人公司账号、密码并予以非法利用群发短信广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应以盗窃罪论处。电子证据由于具备虚拟性、开放性、易变性与稳定性并存等特点,对其收集要注意合技术性和合法律性;对其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审查要依法审慎;对其认证要严格审查判断证据资格和证据效力。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4.3[分则]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