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中的法律意义
作者:徐长苗 黄光照 戴佳丽 张勤建 黄钱军
第一作者:徐长苗
机构:[1]浙江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司法鉴定所,浙江省杭州310003;[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武汉430030;
年份:2012
期号:6
起止页码:134-136
中文期刊名:中国司法鉴定
中文关键词: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尸检立法;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的发展,人们的就医观念不断发生改变,人民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医学的未知性和患者个体的差异性,使得医患双方的矛盾不断上升和医疗纠纷频频出现,甚至因纠纷所造成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这已严重干扰了我国目前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其结果给医患双方均带来不利。由于我国受几千年旧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对涉及死亡的尸体检验还很忌讳,因此,我国的尸体检验工作一直无法得到正常开展。加之,医患双方对尸体检验在医疗纠纷中的法律意义认识尚不足,常出现患者不愿尸检,医生也不喜欢尸检的现象,给死因鉴定带来不利,建议加快我国尸检的立法。
分类号:D919[法医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