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日本司法修习制度述评
作者:李颖峰
第一作者:李颖峰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99-101
中文期刊名:中国审判
中文关键词:司法研修;司法考试;法官;培训制度;检察官;培养制度;职前培训;在职培训;最高法院;日本;
摘要:正日本的法官培训制度大体上可分为两种——司法修习制度与法官研修制度。其中,司法修习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曹必须接受的强制性培训。作为一种职前培训,它在日本的法曹培养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法官研修则是专门针对法官的、任意性的在职培训。本文拟对司法修习制度展开具体述评,并浅谈其对我国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的启示。司法修习制度一般而言,司法修习制度是指,在日本,司法考试合格者被最高法院录用
分类号:D931.3[法律] DD916.2[政治、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