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评释 被引量:4
Comment on 'Shanghai ZhongYuan Property Consultant Limited Company vs. Tao Dehua Brokerage Contract Dispute Case'
中文题名:“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评释
作者:周江洪
第一作者:周江洪
机构:[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80-89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指导案例1号;违约金格式条款;指导效力范围;
摘要:指导案例1号就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金格式条款的效力及委托人选择其他中介签约的行为是否违约作出了判断。该指导案例确认了审判实践的趋势,但只是确认了不存在《合同法》第40条情形的其中一种情形,并未创造新的规范,不属于先例性规范,而只是一个"事例"判决。该指导案例对于同类格式条款的效力判断、违约判断上不采纳委托人的恶意要件等具有指导参照作用。但在法院是否得以主动介入该案格式条款的效力判断方面,值得商榷。在居间报酬格式条款的效力以及更为苛刻的格式条款的效力等方面,该指导案例并不具有参照作用,仍有待今后的判例法理进一步发展。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