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通说与语词之争——以有关公平责任的争论为个案
作者:孙维飞
第一作者:孙维飞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11
期号:2
起止页码:383-400
中文期刊名:北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通说;语词之争;概念法学的异化;
摘要: 以法律上的构想为例,可将法教义学上的争论分为"适用之争"、"体系之争"和"语词之争"三种争论样式。"体系之争"是关于将具体规则归结到体系中的何种概念上发生的争论,体现法教义学之体系性思考的特色;"适用之争"是关于具体规则面对实践时应如何解释适用发生的争论;"语词之争"则为用词之争。"体系之争",和"适用之争"关联越少,就越靠近"语词之争"。"语词之争"偏离了法教义学之实践性要求,浪费了学术资源,难以经由争论形成通说;即使形成通说,也无助于实践问题的解决。由此,法教义学上通说的重要功能之一——实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正义原则——难以发挥。有关公平责任是否为原则之学界争论,正是此种"语词之争"的体现。"语词之争"的内在思维方法上的成因或许可称为"概念法学的异化"。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_C2010_2011】;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