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限度——评《论利他法律行为涉他效力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论限度——评《论利他法律行为涉他效力的制度建构》

作者:葛云松

第一作者:葛云松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1

期号:2

起止页码:620-649

中文期刊名:北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意思自治原则;法律行为的涉他效力;利他法律行为;债务免除;利他合同;悬赏广告;

摘要: 使他人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其成立或者生效要件中,是否应包括受益人的同意的问题,难以一概而论,必须在具体类型的层面上进行谨慎的分析。其中,受益人的利益保护是考量因素之一,但是并非主要因素。在通常情况下,合意模式而非修正的单方行为模式是最好的规范模式。法律行为的涉他效力问题,不可能从意思自治原则出发,用一个统一的理论来说明,更不可能发展出一套统一的规范模式。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0_2011】;内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