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公用事业立法的哲学基础
作者:徐金海
第一作者:徐金海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2]河海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期号:1
起止页码:45-55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公用事业;公共产品;公共政策;公共利益;自然权利;哲学内涵;公用企业;自然法;法律规范;立法实现;
摘要: 公用事业是关系公众、公权和公益等多方主体利益的社会部门。公用事业的哲学意义在于其是公众享有的一项自然权利,是基于公民享有的基础人权的衍生权利,即公用事业权。公用事业权的法律内涵包括公共产品、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等三个层面的内容。在立法上,公共产品的哲学内涵体现为公用企业法律规范,公共政策的哲学内涵体现为公用事业规制法律规范,公共利益的哲学内涵体现为公用事业政策法律规范。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