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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立法应适度法典化     被引量:6

China's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Ought to Be Codified Moder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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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国环境立法应适度法典化

作者:张梓太

第一作者:张梓太

机构:[1]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2]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200086;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239-245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环境立法;单行法;法典法;适度法典化;

摘要: 近年来,随着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完善中国环境立法的呼声高涨。如何选择环境立法的完善路径,学界观点不一。基于中国的立法传统和目前环境法制现状,我国的环境立法应当选择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即中国环境法的法典化应当是一个渐进式阶段性过程,在一定时期内法典法与单行法共存互补。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_C2008_2009】;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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