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研究
第一作者:梅宏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94-104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能动司法;职能;
摘要: 当前制约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最突出的问题,是我国法律尚未明确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能。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既缘于公民、环保组织、行政机关的局限性,也是人民检察院履行其职能的必然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不断完善的立法将克服法条主义的缺陷,为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法制保障。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0_201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