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紧急避险法律性质研究
作者:黎宏
第一作者:黎宏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年份:2007
期号:1
起止页码:37-54
中文期刊名:清华法学
中文关键词:紧急避险;利益冲突;对生命的避险;自招避险;
摘要: 紧急避险是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其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没有引起成立犯罪程度的法益侵害。这是判断行为是否成立紧急避险的出发点。从此立场出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生命的紧急避险,从犯罪的本质是值得刑罚处罚程度的法益侵害的角度来看,未尝不可,只是在其适用上,必须严格限定;对自招危险的紧急避险,原则上不予允许,行为人具有忍受义务;只有所遭受的侵害超出了应当忍受的限度时,才能允许。
分类号:D924.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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