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法典的体系问题
作者:星野英一 丁相顺
第一作者:星野英一
机构:日本学士院 东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3
期号:1
起止页码:39-42
中文期刊名:人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法律行为;债权;人格权;民法总则;物权;德国;侵权行为;民法通则;体系;
摘要: <正>一、一般性问题(一)关于民法典编纂方法的法国式(法学阶梯式)和德国式(潘德克顿体系)问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二者当然各有所长、各有所短。2.二者都是历史的产物,是基于各自学术传统形成的独特产物,不能认为所有的内容都具有普遍性。3.二者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共同性。法国式的人、物、行为编,德国将其放在总则编中。德国式的总则编是按照人、物、法律行为这样的顺序分章的。德国式法典编纂的特色体现为:严格区分物权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