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事法律的欧洲化与刑事法律领域的欧洲一体化
作者:约翰·A·E·维瓦勒 廖明 季美君
第一作者:约翰·A·E·维瓦勒
机构:[1]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律学院 比利时布鲁日欧洲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
年份:2004
期号:1
起止页码:328-349
中文期刊名:人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成员国;欧洲委员会;刑法;欧洲一体化;刑事诉讼法;欧洲化;欧盟条约;共同体法;警察组织;欧洲法院;
摘要: <正>一、导论自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以及司法与内务领域的欧洲政策被描绘出轮廓以来,司法与内务发展成为欧盟立法的主要领域之一。现在,我们又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性壮举的开端。2003年6月,欧洲议会达成了建立欧洲宪法的草拟性条约。对于未来的欧盟条约使用"宪法"这个术语并不仅仅是个装饰。这一成就使我们明白,欧盟一体化必须根植于一个条约性的文件中——这个条约性的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