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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权性质的“法律监督权说”驳论——从科学划分国家权力的角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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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检察权性质的“法律监督权说”驳论——从科学划分国家权力的角度

作者:蒋清华

第一作者:蒋清华

机构:[1]中南大学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161-174

中文期刊名:人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检察权;法律监督权;三权划分;

摘要: 检察权性质的"法律监督权说"建立在把国家权力划分成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法律监督权这四种权力的前提之上。但按照科学划分国家权力的要求,所谓法律监督权,不必要也不可能成为与传统三权平行并列、相对独立的权力类型。"法律监督权说"的第二个理由是"政治体制不同,对国家权力的划分也就不同"。但权力划分不等于权力配置。只能说政治体制不同,对国家权力的配置就不同,而权力划分本身,没有姓"资"姓"社"之别。主张三权划分并非主张三权分立。综上,"法律监督权说"不成立。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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