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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可能性理论之地位及判断标准——以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重构为前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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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期待可能性理论之地位及判断标准——以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重构为前提

作者:张天虹 徐大勇

第一作者:张天虹

机构:[1]山西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41-46

中文期刊名:金陵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期待可能性;立法构成;司法构成;

摘要: 期待可能性理论,只有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必要的重新构建的前提下,才能最终融入我国的理论并被实践所具体应用。本文通过运用我国现有犯罪构成结构对起源案例的分析,得出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结构无法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结论。同时认为,犯罪构成体系的重构,应当区分立法层面的犯罪构成和司法层面的犯罪构成。在立法层面下的犯罪成立体系中,期待可能性应作为故意、过失的构成要素而存在,在司法层面上,该内容除具有立法层面的内涵之外,同时应具有阻却、减轻超法规事由的地位。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在不同的结构体系中应具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即在立法的层面上应采国家标准说和平均人标准说的双标准说;而在司法的层面上应采同等能力标准说与行为人标准说为宜。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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