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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目的事业范围限制与“表见代表”规则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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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人目的事业范围限制与“表见代表”规则

作者:温世扬 何平

第一作者:温世扬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年份:1999

期号:5

起止页码:150-158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目的事业范围;能力限制;代表权限制说;表见代表;法人的行为能力;法人目的外行为;法人代表人;法人的权利能力;公司法;人的目的;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一、概 说法人目的事业范围,指设立法人所欲从事的经营项目的基本范围。在英美公司法上,称为“公司目的”,而在...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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