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刑法实施应贯彻罪刑法定原则——论对法无明文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理     被引量:26

收藏

中文题名:刑法实施应贯彻罪刑法定原则——论对法无明文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理

作者:李国如 张文

第一作者:李国如

机构:[1]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博士研究生;[2]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年份:1999

期号:6

起止页码:97-110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立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解释;人大常委;刑法条文;遗失物;社会行为;骗购外汇;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