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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的相关比较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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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的相关比较

作者:刘连泰

第一作者:刘连泰

机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年份:1999

期号:5

起止页码:84-88

中文期刊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国际人权宪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迁徙自由;生命权;我国宪法;《世界人权宣言》;文化权利;人权状况;相关比;心理健康;

摘要: <正> 《国际人权宪章》包含三个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国先后于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尽管从形式上看不是公约,但许多学者认为该宣言有习惯法的效力。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公开宣称反对《世界人权宣言》,我国也一贯尊重《世界人权宣言》的主张。将《国际人权宪章》中规定的人权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相关比较,找出我们立法的不足,是我们良好地履行自己承诺的前提。

分类号:D998.2[人权的国际保护] D[政治、法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30844);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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