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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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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作者:赵钢 刘学在

第一作者:赵钢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2]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9

期号:3

起止页码:72-77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当事人;诉讼上的自认;民事诉讼法;辩论主义;自认制度;诉讼外的自认;拟制自认;诉讼请求;举证责任;处分权主义;

摘要: <正>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者对他方的诉讼请求加以认诺的意思表示。它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大多数国家对此皆有较为详细而完善的规定。相形之下,不仅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自认制度的规定相当粗糙,纸漏之处显而易见,而且从诉讼理论上来讲,亦鲜有学者专门论及自认问题,故其在诉讼实践中远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此,本文拟就自认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作些初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自认制度的相关立法建议。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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