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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权利义务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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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票据权利义务

作者:王小能

第一作者:王小能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9

期号:6

起止页码:47-55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票据权利;持票人;票据行为;《票据法》;出票人;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善意取得;义务人;提示付款;

摘要: <正> 无论在民商分立还是民商合一的法律体系中,理论上大都认为票据法属于商法范畴。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分野在今天远不如在18、19世纪那么显著,但在根本价值取向上的不同仍不能被忽略。如果民法追求的目标是“自由、平等、博爱”,那么,商法追求的则应当是“自由、平等、营利”。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区别,商法上的权利与民法上的权利无论在取得、转让、消灭以及法律保护的措施等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 在我国近几十年的法律实践中,票据法相对于其他商事法来讲,是离人们日常生活较远的一部法律;相对于民法来讲,人们更容易接受民法传播的法律意识。在处理票据纠纷时,很容易将民法的观念强加在票据法上,审判结果难免偏颇。本文试图把票据权利义务的基本理念、票

分类号:D922.287[证券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3099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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