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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依职权对调解案件再审的范围──对一起债务、担保案两级法院三次审理的法律思考    

On the Court's Responsibility in Special 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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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院依职权对调解案件再审的范围──对一起债务、担保案两级法院三次审理的法律思考

作者:林义全

第一作者:林义全

机构:西南民族学院法学系

年份:1999

期号:3

起止页码:178-183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调解案件;再审;司法公正;诉权;审判权;

摘要: 作者以司法公正为立足点,认为人民法院依职权对调解案件再审的范围应限于原调解程序违法、原调解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对于程序违法的调解案件即使实体处理正确,也应通过再审否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在对调解案件再审时不应影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在注意诉权与审判权的协调。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BDHX:【BDHX1996】;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199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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