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院依职权对调解案件再审的范围──对一起债务、担保案两级法院三次审理的法律思考
On the Court's Responsibility in Special Cases
中文题名:论法院依职权对调解案件再审的范围──对一起债务、担保案两级法院三次审理的法律思考
作者:林义全
第一作者:林义全
机构:西南民族学院法学系
年份:1999
期号:3
起止页码:178-183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调解案件;再审;司法公正;诉权;审判权;
摘要: 作者以司法公正为立足点,认为人民法院依职权对调解案件再审的范围应限于原调解程序违法、原调解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对于程序违法的调解案件即使实体处理正确,也应通过再审否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在对调解案件再审时不应影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在注意诉权与审判权的协调。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BDHX:【BDHX1996】;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199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