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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合同中的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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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保险合同中的合理期限

作者:徐卫东

第一作者:徐卫东

机构:吉林大学外事处!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8

期号:3

起止页码:84-87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合理期限标准;保险合同效力;意思表示迟延;司法规则;

摘要: 保险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过程中,合理期限的认定标准运用相当普遍,主要运用于确定保险人意思表示迟延从而使保险合同发生效力,保险人必须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还运用于合同义务履行的场合。保险立法中已经对“合理期限”标准规定了适用的具体场合,但有必要创立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活动的司法规则,使保险法确立的原则真正贯彻到实践中。

分类号:D92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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