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再谈最高额抵押
第一作者:傅穹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讲师 长春 130012;讲师 长春 130012
年份:1998
期号:1
起止页码:25-28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概括最高额抵押;抵押权;最高限额;担保债权;担保法;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基础关系;一般抵押权;抵押权人;
摘要: <正> 从现代工商业社会融资的强烈需求中演绎出的最高额抵押制度,以其预定最高担保限额的精巧构思,突破了传统抵押权所具有的附从性和特定性的两重特征,而适应了为担保长期继续性交易或融资所生债权的需要,使工商业交易得以繁盛而发达,社会金融得以活络而顺畅。先进国家无不肯认该制度。我国担保法于第三章第五节专节予以规范,足见其地位的重要。本文拟对该制度有关问题予以进一步研讨,以期完善该制度。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7720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