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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界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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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新刑法中正当防卫的界限

作者:鲁兰

第一作者:鲁兰

机构: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年份:1998

期号:6

起止页码:123-125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正当防卫;新刑法;刑法理论;构成要件;犯罪构成;防卫行为;防卫过当;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认为正当;

摘要: <正> 一、正当防卫的本质与形式 近代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是将本来应由法律保护的利益在法力所不能及的紧急情况下,赋与公民奋起自卫的一项正当权利,它本身意味着对国家刑罚权的一种补充。大陆法系刑法理论通常认为正当防卫属于阻却行为违法性的事由之一,而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同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本质上就不具有违法性。无疑这两种主张的视角是不同的。在刑法学领域里(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亦同)。对待同一问题,其视角或侧重面相异,往往就会导致形成不同的学派。不仅如此,作为刑法理论还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反应出,其理论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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