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试论民事诉讼中和解的要件及效力     被引量:3

收藏

中文题名:试论民事诉讼中和解的要件及效力

作者:熊跃敏

第一作者:熊跃敏

机构:沈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

年份:1998

期号:1

起止页码:58-61

中文期刊名: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诉讼上和解;要件;效力;

摘要: 诉讼上和解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诉讼上和解的规定过于原则,影响了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作用的发挥。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将诉讼上和解与撤诉、法院调解相混淆,这既在理论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给当事人造成讼累,给人民法院增加了工作负担,使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的和解只要符合和解的四大要件,并经受诉法院及审判人员确认,就要赋予和解协议以确定判决的效力。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