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特别刑法的立法特点及在分则修改中的吸收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论特别刑法的立法特点及在分则修改中的吸收

作者:林亚刚 贾宇

第一作者:林亚刚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2]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

年份:1997

期号:1

起止页码:79-85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特别刑法;罪刑条款;立法特点;法定刑;《决定》;犯罪行为;刑法分则;补充规定;刑法立法;刑事实体法;

摘要: <正> 继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颁布实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暂行条例》、《决定》、《补充规定》的方式先后制定了20余个具有独立意义的单行刑事实体法律,对刑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补充。这种单行刑事实体法律,理论界一般称其为“特别刑法”。特别刑法中属于对刑法分则内容进行修改、补充的就达23个之多。其中,除《军职罪暂行条例》之外,其余的22个单行刑事实体法律,基本内容上均属于对刑法分则的修改、补充。其范围涉及到除分则第七章妨害婚姻家庭罪之外的各章罪。其内容除创制新的罪与刑之外,对刑法分则原有罪与刑的修改、补充所涉及的条文约有50余条,占刑法分则条文的一半。而且,这还不包括有些先颁布的单行刑事法律的某些条款,被后颁布的单行刑事法律再次修改、补充的情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