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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行政救济制度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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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香港的行政救济制度

作者:林莉红

第一作者:林莉红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7

期号:5

起止页码:33-41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救济制度;行政上诉;司法审查;附属立法;高等法院;行政长官;香港法;原讼法庭;行政行为;土地审裁处;

摘要: <正> 行政救济,并非法定名称。世界各国各地因制度、传统差异,学术上也并无定论。一般认为,救济,系补救的意思。权利救济,指对已经受到损害的权利给予补救。依此理解,凡对于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加以纠正,或对于因行政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的人给予弥补的制度,都属于行政救济。 香港回归后,原有的行政救济制度继续保留,但某些名称、词句应有所替换,本文除去背景介绍中另有明确指出外,对相关名称、词句已作替换。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283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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