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功能性障碍与政府部门缺位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石贤平
第一作者:石贤平
机构:[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年份:2010
期号:S1
起止页码:55-60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法律援助对象;援助机构;政府责任;功能性障碍;法律援助制度;援助中心;政府部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当事人;
摘要: <正>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目的是通过援助活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让公民不因经济状况的差别而导致法律上的不平等,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平等法律保护,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为政府责任,政府各部门在落实这项制度方面负有法定义务,但从实践来看,由于我国实行法律援助制度时间不长,立法上经验不足,各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所面临问题也千差万别,作为政府责任之一的法律援助工作在落实方面存在诸多障碍,影响职能的发挥,而这些障碍的产生与政府部门的缺位有着密切的关系。
分类号:D926.5[律师制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