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传统著作权法上创造性要求面临的挑战与回应
作者:骆电
第一作者:骆电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33-37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法;创造性劳动;著作权保护;作品传播;数据库;独创性;知识产权法;网络传播;法律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
摘要: <正>创造性在早期的知识产权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没有创造性的客体得不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虽然现代知识产权法已将商标等没有创造性的客体纳入了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但在著作权和专利权领域则依然坚守着保护客体的创造性要求。在著作权法中,尽管对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要大大低于专利法上的"首创性",且随着科技的发展为扩大保护范围而不断地降低创造性要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