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取得时效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作者:陈年冰
第一作者:陈年冰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 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4
期号:4
起止页码:126-130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取得时效;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客体范围;
摘要: 取得时效的占有人须有为自己所有或为自己的主观意思 ,不以善意为必要 ;占有人必须公开地、和平地、持续不间断地占有 ;占有的客体范围是他人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但排除不可转让的物以及某些或依其权利性质或依其表现形式或依其行使特点不得适用善意取得的权利 ;占有的时间依不动产、动产应有不同规定。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