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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概念     被引量:67

The legal meaning of the Social Vulnerable Gro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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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学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概念

作者:钱大军 王哲

第一作者:钱大军

机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吉林长春130012;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4

期号:3

起止页码:46-53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社会弱势群体;基本权利;身分性;比较性;

摘要: 对社会弱势群体概念的理解和认识不应当局限于社会学领域。因为那只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多元化解释中的一种。既然法律是调控人类社会生活的主要规则 ,社会弱势群体就必然需要法律的调整、帮助和保护。那么 ,从法学的角度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解释就并非毫无意义。在法学中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由于社会条件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 ,需要国家帮助和社会支持以实现其基本权利的群体。因此 ,社会弱势群体概念的外延决定于现时社会中被人们认可的基本权利。同时社会弱势群体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比较性概念 ,而是身分性概念。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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