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民事诉讼时效所定20年期间的性质     被引量:3

收藏

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时效所定20年期间的性质

作者:张驰

第一作者:张驰

机构: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1999

期号:3

起止页码:36-40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期限;

摘要: 本文针对民法理论界就民法通则和继承法规定的20 年期间性质所提出的不同观点,从民法规定各种期间的原理及其对法律关系的作用分析,进而认为20 年期间的性质是权利主张的最长期限,法律设定20 年期间目的在于补充诉讼时效期间的不足。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0210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