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关于死刑存废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关于死刑存废的几个问题

作者:王凤芝

第一作者:王凤芝

机构: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年份:1995

期号:4

起止页码:14-18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废除死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适用死刑;死刑存废;死刑适用;资产阶级;死刑复核程序;社会主义国家;阶级斗争;刑罚体系;

摘要: <正>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罚之极,所以又称为极刑。综观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的渊源,不难发现都有死刑的规定,可见死刑又是一种最为古老的刑罚。死刑以其最强的严厉性,最大的威慑力,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各国刑罚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并在惩罚与预防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死刑在刑法上的规定和司法中的适用便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1764年贝卡利亚在《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了限制和废除死刑的观点,从此引起了国际上的死刑存废问题的大论战,至今已持续了二百多年。现在世界上已有一部分国家废除了死刑,还有相当多的国家仍然保留着死刑。下面谈谈死刑存废中的几个问题。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CSSCI:【CSSCI1998】;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