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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招股说明书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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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未交付招股说明书的民事责任

作者:邢海宝

第一作者:邢海宝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 91级硕士生

年份:1993

期号:4

起止页码:48-51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招股说明书;认购人;发行人;民事责任;未交付;承销人;股票发行;发行股;投资人;购买人;

摘要: <正> 投资人对证券价值的判断,必须依赖他人提供的资料和意见。因此,发行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应当充分公开一切有关信息,使购买人有所参考,避免盲目投资,遭受损失。而招股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是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向社会公开披露的、旨在吸引公众购买公司新发行股票的专门文件。同时,它包含了公司财务、发行股票的承销安排等大量信息,成为投资人决策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投资人得到招股说明书,美国等国家的证券法规都规定,发行人和承销人必须依法向购买人交付公开说明书。我国政府最近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1992】;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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