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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形式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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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形式

作者:马小红

第一作者:马小红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1991

期号:2

起止页码:110-117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形式;中国封建社会;主导地位;封建法制;刑法志;分类研究;稳定性;体例;唐律疏议;辅助作用;

摘要: 分类研究中国封建法律形式可以看出,稳定的法律形式在封建社会前期占据主导地位,为封建法制的实施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而变通的法律形式则起着拾遗补缺的辅助作用。在封建社会的中后期,法律形式的重心转移到以变通的法律形式为主,法律失去了应有的稳定性与权威,并且日益受到皇权的随意干涉,这是封建法制从完善走向衰败的标志之一。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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