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美国宪法规定的国会征税权
作者:曾尔恕
第一作者:曾尔恕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讲师
年份:1988
期号:1
起止页码:72-7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征税权;美国国会;联邦政府;联邦最高法院;宪法规定;汉密尔顿;美国宪法;美国资本主义;美国法律史;公司所得税;
摘要: <正> 一、美国国会征税权的含义美国国会的征税权在美国宪法中属于“可以列举的权力”,有如下几条专款规定:第1条第7款第1项规定:“一切征税的法案应在众议院中提出;但参议院得以处理其他法案方式,以修正案提出建议或表示同意”。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