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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规定的国会征税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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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美国宪法规定的国会征税权

作者:曾尔恕

第一作者:曾尔恕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讲师

年份:1988

期号:1

起止页码:72-7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征税权;美国国会;联邦政府;联邦最高法院;宪法规定;汉密尔顿;美国宪法;美国资本主义;美国法律史;公司所得税;

摘要: <正> 一、美国国会征税权的含义美国国会的征税权在美国宪法中属于“可以列举的权力”,有如下几条专款规定:第1条第7款第1项规定:“一切征税的法案应在众议院中提出;但参议院得以处理其他法案方式,以修正案提出建议或表示同意”。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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