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公司污染转移的法律治理 被引量:1
On Legal Governance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Pollution Transfer
中文题名:论跨国公司污染转移的法律治理
作者:叶萍 张志勋
第一作者:叶萍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南昌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6
起止页码:54-57
中文期刊名: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跨国公司;污染转移;污染治理;环境污染;环境治理;
摘要: 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在为发展中国家带来资金、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同时,也将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对跨国公司污染转移的监管责任重大。跨国公司污染转移具有隐蔽性、长期性、歧视性。关于跨国公司污染转移的动因,目前有污染避难所假说、环境成本转移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说。治理跨国公司污染转移的法律依据既有国际法层面的,也有国内法层面的。我国对跨国公司污染转移的治理存在诸多不足,既有国际法的强制力不足,也有国内立法规定不足,另外,还有外资审批的环保把关不严、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等。针对跨国公司污染转移法律治理的不足,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促进国际立法、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加强投资的环境审批和环保执法、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分类号:D996.9[国际环境保护法] D922.295[涉外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