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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法律形态划分标准辨析──对以所有制为标准划分企业形态的否定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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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企业组织法律形态划分标准辨析──对以所有制为标准划分企业形态的否定

作者:王建平 时建中 胡利玲 吴景明

第一作者:王建平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2]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

年份:1997

期号:2

起止页码:92-97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所有制;所有权;企业组织法律形态;划分标准;

摘要: 所有制属于经济基础范畴,所有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再用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对应关系来划分企业组织的法律形态。应该确立新的标准,即同时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作为企业法律形态的划分标准。据此,可以划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分类号:D922.292.04[工业企业经济管理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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