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法律的对象与对象化的法律
作者:杨春福
第一作者:杨春福
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
年份:1997
期号:1
起止页码:86-89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对象;对象化;
摘要: 法律的对象是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法律的对象包括主体意义上的对象和实体意义上的对象。主体意义上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实体意义上的对象则是入的利益,这两者是统一的。考察法律是否是对象化了的法律,则要从法律的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来评断。法律要形成对象化需受诸多因素的制约。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