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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的对象与对象化的法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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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律的对象与对象化的法律

作者:杨春福

第一作者:杨春福

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

年份:1997

期号:1

起止页码:86-89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对象;对象化;

摘要: 法律的对象是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法律的对象包括主体意义上的对象和实体意义上的对象。主体意义上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实体意义上的对象则是入的利益,这两者是统一的。考察法律是否是对象化了的法律,则要从法律的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来评断。法律要形成对象化需受诸多因素的制约。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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