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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治国之法理要义     被引量:9

On The Basic Meaning of the Legal Principle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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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依法治国之法理要义

作者:郑成良 董进宇 霍存福

第一作者:郑成良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6

期号:4

起止页码:57-61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律工具主义;公共权力;个体权利;

摘要: 依法治国是近、现代法制文明所确立的一条基本公理,并与诸多重要的法律原则、原理和规范密切相联。其法理蕴义包括七个重要之点:治国者先受治于法;最高权威的非人格化;形式合理性的宏扬;法律性质的重新界定;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公共权力与个体权利的平衡;认真看待权利。这些基本的法理如能得到广泛认同并在公共理性中内化为普遍的信念,依法治国就能得到强有力的观念支持。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825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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