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论英美票据法中的确定原则
作者:郑孟状
第一作者:郑孟状
机构:宁波大学法律系
年份:1996
期号:5
起止页码:77-80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票据无效;票据法;票据金额;持票人;出票人;代理人;时间确定;据记载;当事人;收款人;
摘要: <正> 确定原则,是英美国家票据法中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这项原则要求票据上所记载的重要事项,即金额、时间和当事人,应当确定。确定的依据在于票据记载内容的本身,需要借助于票据记载以外的资料或证据加以补充、印证或计算的,不构成票据记载的确定。这项确定,在适用上不求绝对,但求合理。一项记载内容,是否已合理的确定,属于事实问题,由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个案原则,分别认定。 票据上记载的金额、时间或当事人不确定,将对票据的基本属性即流通性构成破坏,从而使票据从根本上丧失其法律效力。
分类号:D91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