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谈谈对被执行人对外债权的执行
作者:黄金龙
第一作者:黄金龙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1993
期号:5
起止页码:30-33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被执行人;第三债务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法;最高人民法院;清偿债务;通知;不履行;请求权;
摘要: <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条款是关于对被执行人的债权进行执行的规定.这一规定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的补充,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人权利创设了新的途径.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