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民商法律体系的研究
作者:赵中孚
第一作者:赵中孚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年份:1993
期号:6
起止页码:2-3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司法解释;民法通则;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核心内容;法制建设;立法体系;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的“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我国经济体制转变的最高法律规范。乔石委员长在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国从旧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转换的关键时期,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有法律来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一、确立民法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首要地位。几千年来的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历代王朝颁施的律例规章均以刑法为核心内容,有关民法的钱、债、田、土、户、婚等内容的规定,处于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199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