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作者:巫昌祯
第一作者:巫昌祯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副教授 中国婚姻法主讲教师
年份:1987
期号:6
起止页码:9-10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婚姻法;离婚;家庭财产;三个方面;个人财产;个人所有;明确规定;婚后;
摘要: <正>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对离婚后财产分割作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财产分割的范围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而家庭内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具体来说,下列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男女在结婚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