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张作义的行为应定抢夺罪    

收藏

中文题名:张作义的行为应定抢夺罪

作者:阮方民

第一作者:阮方民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年份:1985

期号:5

起止页码:59-60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抢夺罪;行为特征;盗窃行为;侵犯财产罪;犯罪行为;被害人;犯罪人;刑法理论;抢劫罪;非法占有;

摘要: <正> 我认为张作义的行为应定为抢夺罪。理由如下: 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各种具此犯罪的构成要件,既具有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的特征。其共同的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侵害的客体都是社会主义公私财产关系;其不同的特征是:实施各种具体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行为特征如何就成为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