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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抗制的几点法理学和法律社会学思考     被引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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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对抗制的几点法理学和法律社会学思考

作者:苏力

第一作者:苏力

机构:北京大学法律系 副教授

年份:1995

期号:4

起止页码:77-84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对抗制;法律社会学;审判方式;法理学;社会成本;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证据;制度变迁;司法制度;

摘要: <正> 在司法程序上,中国自清末开始从欧洲引入了“讯问制”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1989年第14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提出要抓公开审判,提出了庭审方式改革的问题,改革集中在民事和经济案件的审判方式上。1991年4月颁布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第64条实际上规定了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些地方进行了“对抗制”的司法审判改革试点。不久前,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的《焦点时刻》栏目公开报道了大连市法院采用对抗制审判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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