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24

收藏

中文题名: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邱本

第一作者:邱本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1995

期号:4

起止页码:22-28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基本原则;普遍性;反垄断;成文法;调整对象;经济市场;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场经济;发展计划;

摘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纲领。它的必要是由法的普遍性属性和经济法自身特征决定的。根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计划原则和反垄断原则。计划与其说是强制命令不如说是参考意见;与其说是目标数字不如说是政策措施;与其集权不如分权;要适应市场而不是市场迎合计划;与其说是结果不如说是程序;不是包揽一切而是宏观调控。反垄断旨在维护自由竞争,促进科技进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政治民主。反垄断法是“自由企业大宪章”,是“基本经济法”,是“经济宪法”。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847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