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证券立法中的公开原则     被引量:3

收藏

中文题名:证券立法中的公开原则

作者:李麒

第一作者:李麒

机构:西北政法学院

年份:1994

期号:12

起止页码:39-41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证券立法;公开原则;证券市场;会计季度;证券交易委员会;信息披露;信息公开制度;招股说明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证券发行;

摘要: <正> 一、证券立法中的公开原则概况 公开原则是证券立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的实质内容是要求证券发行人将所有的有关资料公之于众,不得有虚假、误导或遗漏,从而防止投资者向不良证券发行人投资,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在对证券交易所及其委员会采取完全放任政策的英国1843年公司法中,已有关于公开说明的规定。但公开原则的真正确立是在美国。1929年华尔街证券市场因非法投机、欺诈与操纵行为产生大阵痛、大动荡,因此,罗斯福1932年竞选美国总统时,确立公开原则,就成为其所在的民主党施政纲领中关于证券立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他在就任总统后,即要求证券立法以公开原则作为理论指导。正如美国证券法专家布莱斯·帕斯托里所指出的那样:贯穿于美国证券法律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对1933年证券法来说是“公开”原则,而不是“审查”原则。纵

分类号:D912.28[金融法]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