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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的判断与不能犯未遂犯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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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危险性的判断与不能犯未遂犯

作者:顾肖荣

第一作者:顾肖荣

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1994

期号:2

起止页码:64-71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为人;未遂犯;危险性;能犯未遂;具体危险说;抽象危险说;被害人;构成要件欠缺;犯罪对象;主观说;

摘要: <正> 不能犯又称作“犯罪不能”,是一种与犯罪未遂密切相关的情况。未遂是“着手实行犯罪”又“未得逞”的情况,根据是否着手实行可以与预备相区别;根据结果是否发生可以与既遂相区别。 但是在没有发生结果时未遂是否都是可罚的呢?一方面,人们主张当“自己的意思”是不发生结果的原因时就应构成“中止犯”,应按特别减轻的规则处理;另一方面,人们还主张应当把本来不具有结果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即没有实现构成要件内容的“危险性”的行为,从可罚未遂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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