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犯罪的刑法界定——基于刑法技术性工具的合理性研究 被引量:7
The Demarcation of Illegal Fund-Raising Crime in Criminal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ationality of Technical Tools in Criminal Law
中文题名:非法集资犯罪的刑法界定——基于刑法技术性工具的合理性研究
第一作者:童德华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年份:2014
期号:2
起止页码:56-63
中文期刊名: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非法集资;证券;不特定对象;投资合同;合理界定;
摘要: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定虽立足于有效指导司法实践这一理念,然而从技术性处理的角度考察,则仍存在缺陷:并非所有的非法集资犯罪的成立都须具备社会性这一特征;亲友以及口口相传的界定也颇为模糊。应在"亲友"的范围之内,以超过三个层级为准将其界定为向"公众"集资。同时,主动型的口口相传应认定为公开宣传。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