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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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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评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

作者:孙国华 曾斌

第一作者:孙国华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

年份:1996

期号:2

起止页码:39-44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社会关系;定义;法学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规范;法律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前苏联;国家权力;法学界;

摘要: <正> 什么是法、它的本质何在?这是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反映着不同阶级、不同时期人们对法的认识深度,而且往往也规定着整个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价值取向和着重点,加以法本来就是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所以这个问题从来就是法学争论的焦点,这一点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学研究也不例外。前苏联法学界经过长期的争论,逐渐形成了维辛斯基关于法的定义。苏共二十大以后,维氏定义受到严厉批判。维氏定义对我国法学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818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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